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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移民

楓葉卡及公民

楓葉卡及公民

如何拿加拿大公民?

新的加拿大公民入籍法於 2017年6月19日開始實施

主要改變概述如下:

楓葉卡及公民

如何拿加拿大公民?

《加拿大公民法C-6修正案》於2017年6月19日取得御准(Royal Asent)由總督簽字,正式生效成為法律。

公民法案修正後的5項重要改變如下:

1.縮短入籍時間要求:取得楓葉卡後,以前6年內住滿4年、每年住滿183天才能申請成為公民。新法的規定改為5年內住滿3年,成為永久居民前的居住時間(例如留學、暫時居住等),也可以50%的天數折算,最多可計入365天。

2.降低入籍語言要求:以前4歲到64歲的入籍申請人,都要通過英語或法語測試,修正後改為18歲至54歲。

3.取消移民入籍年齡限制:未成年移民可以個別申請入籍。以前父母入籍申請被拒,子女必須等到18歲才能自行申請入籍。

4.多項過去受到質疑的舊法規定,自即日起撤銷。其中包括過去申請入籍者需要表明,一旦成為公民,願意持續居住在加拿大,但今後申請者不必為此表態。

5.以前,雙重國籍者要是犯下叛國罪、間諜罪或恐怖罪行,加拿大國籍會被取消。但新法推翻此規定,指所有犯罪人都接受相同的司法制度審判;政府要廢除公民身分,須有獨立上訴途徑。政府唯一能取消公民國籍的理由,是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造假。

加拿大移民及公民部長胡珊(Ahmed Hussen)表示,新修正案讓申請者有更大的空間可以來符合公民資格要求,持續在加拿大建立成功的人生。

如何更新楓葉卡?

楓葉卡有效期5年,如需更新必須:

  1. 過去5年中在加住滿2年
  2. 或配偶一方為公民,其陪伴配偶在海外之天數得計算為在加之天數
  3. 未成年子女其父、母親其中一人為公民,陪伴公民之父母親在海外的天數得計算在加
  4. 任職加拿大公司,由公司外派海外工作之天數得計算為在加之天數
  5. 或陪伴配偶因公司外派在海外之天數得計算在加。

如何放棄居民身分?

居民維持身分的條件必須在提出下一張新的楓葉卡申請時證明過去5年中有累計住滿730天,否則不能申請。

申請人若決定放棄永久居民身分,可依規定提出放棄居民的申請。任何持免簽國家護照而未依指定程序完成放棄居民身份,否則入境加拿大是會有麻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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